发布机构: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6-15 15:41:09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06 (至) 06 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06 (至) 06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清远市2020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服务 为确保清远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质量奖成为我市具有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奖项,根据《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拟委托1家社会组织承办质量奖的评审服务工作。欢迎广东省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 二、采购预算 12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在评审前召开评审专家培训,包括《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卓越效绩评价准则》标准培训及评价要求。 2.配合质量强市办公室做好对申报企业或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做好材料评审计划并组织实施材料评审,协助质量强市办公室做好专家组的组建。 4.制定现场评审计划,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现场考评 的企业或组织进行评审,配合专家组完成现场考评报告。 5.配合强市办做好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企业或组织的综合评价,负责综合评价报告的打印。 6.负责整个评审活动和相关会务的组织,负责聘请专家以及评审过程中所需场地、交通、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的支出及管理。 (二)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质量奖评审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详细说明。 2.评审程序应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文件执行。 3.材料评审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每个评审组由3-5名评审专家组成,视申报企业数量,合理分配评审时间。 4.现场评审组由若干个评审组组成,每组3-5名专家和1名监督员组成,每组现场评审一家企业的时间不少于2天。 (三)时间要求 2020年6月30日前发布申报通知;2020年7月30日截止申报;2020年7月30日前举办评审专家培训;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材料评审;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现场考评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从事质量科研或者专业技术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或社会组织,具备相适应的资格能力(有从事过政府质量奖评审的评审专家)和相关领域业务经验(组织过政府质量奖的评审),且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为我市企业或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政府质量奖有关咨询服务活动。 12 2020年7月 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材料书面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D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763-3377324,电子邮箱:qyszlk@163.com。 2 …… 3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0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