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7-11 16:11:04
采购项目编号:
441827-201907-136001083-0007
采购品目:普通图书
预算金额:
2,031,100.00
元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思远
项目经办人:尹永涛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第四中学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第四中学图书室图书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907-136001083-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四中学图书室图书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31,1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图书及配套设备 1批 203.11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货物到货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被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有效发票。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5.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含批发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含批发权)。 (3)供应商提供以下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情况截图。 ②、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情况截图。 ③、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情况截图。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情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12日 至 2019年07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5107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第四中学 | 地址:清新区环城北路南侧处 |
联系人:许时洲 | 联系电话:0763-5820853 |
传真:0763-5820853 | 邮编:511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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